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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胡卫:自由贸易港要少而精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8/3/13 10:57:00

中国水运报  中共十九大报告中第一次出现了自由贸易港的内容,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的新格局,“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其署名文章《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指出:“自由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这一“开放水平最高”的定位,将是自由贸易港高于现有保税区、特殊监管区、开发区甚至自由贸易区的重要特点。

“在当前全民热议、地方踊跃的情势下,国家战略的下一步应重点考虑:如何建设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对接国际最高水平意义的自由贸易港,在哪些区域可以率先建设,如何统筹布局?”胡卫指出。

胡卫介绍,目前国际上典型的自由贸易港有两类:第一类是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关境内没有广阔的腹地,但周边有着广阔的制造业腹地和市场,该类港口以转口贸易为主营;第二类是以欧洲、美国和韩国等靠近生产制造地的一些自由贸易港,如荷兰鹿特丹港和比利时安特卫普港,腹地有生产和加工中心能独立完成简单加工部分,再通过自由港转运向欧洲、美国或世界的其他地方。

“中国内地的自由贸易港应当定位于第二类港口,事实上海已经具备这类自由港的贸易流和贸易形式方面的条件,现在的劣势则在于监管制度仍然不能承担自由贸易港的全部功能。”胡卫指出。

他认为可以分三个阶段实现自由贸易港基本功能:第一阶段是实现货物的自由进出,第二阶段是资金的自由进出,第三阶段是实现价值链全覆盖式监管改革。“第一阶段功能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现有贸易量和功能的拓展,因此只有经过国家认定具备国际航运中心资质的沿海城市才可以申请并获得批准。”

但从媒体报道和胡卫实地调研情况来看,从自由贸易港概念被提出后,各地争相表示要向自由贸易港迈进,无论是否具有相应港口条件,都将之作为政策红利积极谋划争取。“如果在推进自由贸易港的战略中,又加入区域平衡的考虑,将可能会扭曲自由贸易港的功能定位。”

因此,胡卫建议,自由贸易港建设要“少而精”,要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推进迅速。“在目前中国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背景下,确有需要建设一个可能同时满足国际、国内市场需要,提升可以整合国际中转和国内辐射的供应链管理能力的自由贸易港。而具有相应基础和潜力的,仅限于以上海为首的一些地区,必须统筹安排、重点突出、有所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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